报告人: 高峰 教授(安徽大学)
报告时间:2023年9月22日 8:50-11:20
报告地点:轻纺楼4A02
主办单位: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、科技处
报告人简介:
高峰,安徽大学3级教授、硕导、艺术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、学术委员会主任、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评审专家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评审专家;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专家;安徽省设计艺术家协会理事。在《文艺研究》、《装饰》、《文艺争鸣》等CSSCI源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。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类项目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,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。获省级社科奖多次。